首页 > 刑事辩护 > 民事诉讼状怎么写,民事诉讼状和起诉书有什么区别

民事诉讼状怎么写,民事诉讼状和起诉书有什么区别

关于民事诉讼状怎么写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民事诉讼状和起诉书有什么区别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事实是指你的诉求的事实依据,是事情的实情,你可以简单写明,当然你的事实还需要是法律上的事实,即有证据证实的事实。

理由是指你的诉求的法律依据,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列明也可以简单说明。

法律分析:民事起诉状通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两个项目:

1、标题

标题应当表明文书名称也即民事诉讼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正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指民事诉讼的原告请人民法院解决的具体问题,是原告诉讼意图和目的的体现。

2、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是民事起诉状的核心内容。

事实是提起诉状、实现诉讼请求的基本和依据,

也是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的基础和依据。陈述事实应当注意两点:第一,必须事实求实地反映事情真相,不能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第二,要围绕诉讼请求写明事实,既要反映案件的全貌,又要突出重点。

理由是对事实的概括与评说,一般包含两种意思:首先是依事论理,然后是依法伦理。阐述理由也应当注意两点:第一,依事论理要以事实为依据,要能抓住重点,击中要害;第二,依法伦理要能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款。

事实与理由是相辅相成的,两者都应当切合诉讼请求,几部分内容应当相互照应,前后一致,而不能相互脱节,前后矛盾。

3、证据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

列举证据应当注意三点:第一,证据的名称要规范,要符合法律规定;第二,不仅要写明证据的名称,还要写明证据的来源;第三,涉及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三)尾部

尾部一般包括以下两个项目:

1、结尾

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致送受诉法院名称;二是落款也即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及具状日期。

与具状日期相关的一个问题是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讼主张保护自己权利的时间,撰写起诉状,必须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的计算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期限.

2、附项

附项应当写明民事起诉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起诉状用于一审程序,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定或请求重新审理,这时所用的诉讼文书为上诉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状和起诉书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民事纠纷,诉讼的案件从法律上得到结果,这是当事人诉讼的目的,民事诉讼状其实就是就是起诉书,叫法不同,名词不同,其目的一个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